为全面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中央和省统一的制度框架下,根据《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濮发〔2020〕17号)、《濮阳市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成立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濮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濮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它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引导部门准确掌握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思路及方法,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合理性,推动项目立项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