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我们的节日·清明”经典诵读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彦州分享学习韩愈的《祭十二郎文》的体会。他说这是一首千古绝调的祭文,更是一封感人至深的家书,动人心魄,感人肺腑,叔侄之间情同手足的深厚情感和过往故事,启示我们既要慎终追远,又要珍惜当下。
“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
技术信息处王晓生结合实地参观学习遵义会议精神,用一首原创诗歌赞扬了革命烈士的坚强意志。
《清明颂先烈》
心怀最深沉的崇敬,我们走进革命遗址--遵义。我们不能忘记,今天的美好生活,源于昨天你们血与汗的奉献。没有你们的浴血奋战,就不会有我们的今天。你们的事迹,你们的历史,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安息吧,英雄。聆听那血染的撰文,永远活在我们心田!
这是一片圣洁的净土,安放着先烈的英灵。你们的血染红了山岗,你们的血染红了蓝天,你们永远是后人学习的榜样。我赞扬革命的烈士,你们留下了坚强的意志,中国的军魂。缅怀先烈英雄事,热泪盈眶祭英魂。烈士业绩照千秋,星星火炬代代传。生为炎黄子孙无比自豪,生为龙的传人无上荣耀。牢记少年报国志,当好革命接班人,谱写中华新诗篇。
办公室董跃龙、第一检察部杨萌萌、第七检察部邵俊媛等先后朗诵了精选的文章,展现了清明时节对先辈的无限追思,激发了砥砺奋进的强大力量。
交流会上集中学习了《向市民报告》,深入解读“守正创新、厚德自强、吃亏奉献、勇毅担当”的新时代濮阳精神,发放《濮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组织干部职工签名宣誓,承诺要过一个平安、绿色、生态的节日,要坚决做到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与文明同行,创文明濮阳。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永成,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韩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晓红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