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濮检要闻濮检要闻
濮阳市检察机关在“黄河流域(鲁豫)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研讨会”上交流发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6-13 10:47:18    作者:    来源:    点击:2030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黄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6月8日至9日,“黄河流域(鲁豫)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研讨会”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举办。濮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振涛、濮阳县检察院检察长马莲、范县检察院检察长于爱江、台前县检察院检察长朱景辰应邀参加,并在研讨会上交流发言。

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瑞充分肯定了协作机制成效,并以进一步深化协作提出了建议:一要坚持协作常态化,协作重在平常、重在日常,要强化办案协作、日常交流,确保跨区域协作落到实处;二要坚持协作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协作内容,规范协作程序流程,特别要规范好线索移送、案件协同办理等内容;三要坚持协作案件化,协作要体现在案件办理上,要通过办理一批有价值、有影响力的跨区域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案件,彰显跨区域协作机制的生命力;四要坚持协作精品化,要坚持精品意识,不断提升机制影响力;五要坚持协作立法化,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为公益诉讼立法提供更多的实践样本,在推动立法上贡献力量。

中国政法大学侯佳儒教授在会上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学习贯彻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以黄河保护为抓手,持续做优、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以司法手段服务国家战略。在具体工作中,突出自身特色亮点,通过办理大量公益诉讼案件,帮助破解社会性疑难复杂问题,为公益诉讼立法提供基本样板,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法治框架内开展。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刘康磊教授表示,希望检察机关持续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执法标准,消除执法空白区。同时,通过延展公益诉讼范围,对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同步监督,确保检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戴村坝山水林田湖草修复项目、狼窝山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和东平湖公益诉讼工作现场等,听取了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情况介绍。下一步,濮阳市检察机关将与山东省沿黄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协作,协同推进“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目标,着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为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了解,2020年9月10日至11日,由台前县检察院发起的豫鲁两省沿黄濮阳、济宁、泰安、聊城、菏泽五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察长论坛”在台前县举行,期间会签了《关于加强豫鲁交界沿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2022年9月,该实施意见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好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2-2026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15868号
地址: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