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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个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在濮阳落地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8-7 10:56:53    作者:    来源:    点击:1943次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凝聚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合力,实现人大、检察监督工作融会贯通,近日,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与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双向衔接机制的内容。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是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从代表建议中发掘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出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共同推动解决公共权益保护问题。

《办法》规定了双向衔接机制的适用范围。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职责,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治保障。重点针对以下领域进行衔接转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法定领域以及公共交通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

《办法》明确了双向衔接有关工作流程。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同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对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和筛选,对其中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存在受侵害风险的,交市检察院办理。市检察院收到代表建议后,实行统一登记备案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市检察院办理代表建议转化的公益诉讼案件时,可以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参与调查取证、检察听证等办案环节,制发的法律文书应当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备案,并抄送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市检察院办理代表建议转化的公益诉讼案件时,应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报告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办案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市检察院可通过安排专人参与人大视察调研、实地走访、整理法律依据等方式,积极协助起草代表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时,如需全国、省人大代表推动,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及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推进落实。

《办法》建立了双向衔接工作保障制度。建立成果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市检察院应当对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研究,并将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分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及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年度报告内容。建立线索储备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可以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梳理、甄别和筛选涉及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事项的代表建议;市检察院可以主动对接收集相应代表建议,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储备。建立平台联动制度。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检察开放日等平台,开展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检察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加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志愿者队伍,通过平台提报涉公益诉讼线索。建立专业支持制度。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公益诉讼专家智库”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中涉及公益保护监督领域工作的,可邀请市检察院选派检察官提供法律支持。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具体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和相关委办室以及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协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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