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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开展“我们的节日七夕”中华经典诗词诵读活动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8-24 09:43:10    作者:    来源:    点击:1123次


“拂起一抹初秋的风,点缀出龙都传统文化的一片彩虹……”

“家是一个屋檐下两颗相爱的心;家,是心里永远也不熄灭的灯;家,是梦里那座燃着炊烟的木屋;家,是我们永远的港湾。家,可以很简单,可以很普通,但却是世间人纠缠喧嚣之后,一个最温暖的去处……”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干警正确的家庭观、价值观、人生观,8月22日,濮阳市检察院开展“我们的节日·七夕”中华经典爱情诗词诵读活动。活动邀请濮阳市作家协会共同参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永成出席并讲话。市作家协会主席李骞致辞。


活动中,市检察院干警与市作协代表分别朗诵了《如果……》《相识在花开季节》《彼此的光》《谢谢你,曾经给过我一段缘》《将你带走》《既然月下老人把红绳错投》等经典诗词。他们每一个人都尽情展现自我,声情并茂演绎着自己对“七夕”的理解和对生活的热爱,现场时而掌声连连、时而热烈共情。在经典诵读中,干警们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陶冶,充满了追求爱情美满、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的美好向往。


通过诵读经典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我们的节日·七夕节”主题活动的始终,进一步坚定了文化自信,增强了检察干警爱亲、爱家、爱国之情‍。在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的同时,也引导全院干警及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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