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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履职,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11-17 08:42:04    作者:    来源:    点击:1471次


11月15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故意杀人案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牛全瑞检察长认真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全面分析把握案件事实,因犯罪嫌疑人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为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病情,牛全瑞检察长询问了犯罪嫌疑人的母亲,了解了犯罪嫌疑人每日服用的药品,查阅了犯罪嫌疑人的病历;为进一步了解案情,牛全瑞检察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讯问,并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更清晰的把握。


庭审阶段,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检察机关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牛全瑞检察长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警示教育等方面,全面发表公诉意见,指控有力、阐述精准、教育深刻。

检察长以检察官身份带头办案,是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常态化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缩影,也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由院领导主动认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从而带动濮阳两级检察队伍提升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做优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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