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7日至12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濮阳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动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7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印发《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9个重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多级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合力。
(二)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每条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每个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强化督导检查,坚持“每周一提醒、半月一督导、每月一调度”,做到“三必”:每周必进行工作提醒,掌握工作进度;每半月必与驻院纪检组沟通会商1次,跟踪督导问效,严格验收销号;每月必召开1次调度会,听取各牵头部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多措并举推进,强化整改成效。一是注重长短结合抓整改。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方案明确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时限,强力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持续用力、持续整改,直到问题解决。二是注重上下联动抓整改。严格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向各县区院制发《市县两级检察院一体整改通知》,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检务督察、政治督察重要内容,实现市县上下联动、一体整改,全面提高整改质效。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抓整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共29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链条,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市委政法委开展的“七个专项行动整治”结合起来,既解决“点”上问题,又延伸解决“面”上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忠诚担当不足,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有差距
1.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市检察院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学习的组织、学习形式及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修订完善《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科学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采取领导领学、交流互学、专题解读等多种形式,提升研讨交流效果,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开展研讨交流69人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谋划部署推动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到位。整改成效:制定出台《市检察院关于落实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警示教育室,印发《全省检察机关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材料汇编》,围绕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人人谈体会感受,撰写心得体会,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推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走深走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整改成效:一是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工作,切实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坚持应报尽报、全面报告,今年以来共向省院、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1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每季度意识形态分析制度。二是通过更新更换市院检察文化中心、宣传橱窗内容,在官方自媒体开设“法在身边”“身边的榜样”等栏目,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壮大主流阵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刀把子”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成效:一是严厉打击邪教犯罪,深化检警协作,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建立《毒品案件同步备案审查机制》,强化对县区院毒品案件的审核把关。三是建立“一核两体四制双保障”机制,运用重点案件通报、案件质量评查+讲评、瑕疵和错案责任追究、检察官办案质效通报等机制,以机制管理案件、规范办案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敢于监督精准监督不到位。整改成效: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市行政检察业务骨干参加全省行政检察素能提升班和全国检察机关第六届做实行政检察高级研修班培训,组织全市民事检察条线线上业务知识测试、组织业务骨干到先进院交流学习,互学互鉴,持续提升专业素能和监督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参与社会治理不积极。整改成效:深入贯彻上级精神,高质量制发检察建议,今年以来全市共制发285件检察建议,其中市院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范县院1件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华龙区院、濮阳县院的2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名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纪律要求不严,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有欠缺
8.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够到位。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市检察院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对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认真落实“一把手”同班子成员、基层院检察长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关键少数”集体廉政谈话1次,与各县区院检察长廉政谈话5次,与班子成员、专委廉政谈话4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落实“一岗双责”不够严格。整改成效:一是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充分利用日常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加强教育管理。二是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以上率下,敢抓敢管,严格落实全员全时全面考核制度,加大纪律作风督察力度,从严执纪问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检务督察内部监督不深入。整改成效:一是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加大对检察业务、检察官办案用权以及检务保障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二是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共发现6类问题,专门下发督察情况通报加强提醒,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1.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干警日常监督,与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25次,对日常纪律作风监督检查5次。二是对机关、派出检察室财务管理情况开展2次监督检查,督促财务管理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出台《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精神,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项目把关,严格坚持“三重一大”原则提请党组研究,压缩各项不必要开支。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工作作风不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短板
13.“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推进不严。整改成效:一是持续加强学习培训,印发“三个规定”资料汇编,使干警熟练掌握填报要求,“三个规定”填报更加规范化。二是每月逐条甄别上个月检察人员“月报告”信息,全面筛查凑数填报、避重就轻、不规范填报等问题,并适时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4.自觉站位发挥自侦职能深化顽瘴痼疾整治不力。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成立业务精干、本领高强的检察侦查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二是组织侦查人员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14个罪名进行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侦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立案侦查能力,今年以来已立案5件5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5.指导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办理不力。整改成效:一是建立案件攻坚机制,形成条线疑难案件上下级联动攻坚结案工作模式,强化对基层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二是成立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专班,建立从摸排到审查再到专项清理的工作模式和机制,组织业务部门开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督导会、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研讨会,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督导、清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6.落实检察长带头接访制度不到位。整改成效:制定《2024年院领导接访安排表》,严格落实周三检察长接访制度,规范登记接访记录,明确专人做好交办和处理工作;今年以来检察长接访21件次,均已处理完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7.推动信访件办理不力。整改成效:制定《群众信访办理工作规定》,明确信访件受理、转办、启动、办理、反馈、督办全流程工作标准,理顺办理机制、健全督办机制,推动信访工作规范运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8.落实民意收集制度不到位。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人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完善社情民意收集机制。二是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主题,有针对性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新闻发布会,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9.领导带头办案作用发挥不够。整改成效:一是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理40起信访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二是定期通报市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起到督促提醒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0.使用员额检察官不合理。整改成效:一是根据业务条线办案需求,合理调配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员额检察官数量。二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根据办案需要,统一调用辖区内检察官参与重大案件办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1.督促员额检察官直接办案不到位。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员额检察官集体学习《河南省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让员额检察官更加清楚权力和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员额检察官办案程序。二是加强对员额检察官“亲历性”办案的监督,今年以来3次通报市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组织建设不强,锻造担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有弱项
22.谋划推动解决中层干部断档问题不到位。整改成效:制定出台《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中层干部选任实施方案》,经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程序,提拔调整中层领导干部13名,进一步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从县区院选拔3名业务骨干到市院担任业务部门负责人,有效解决了市院中层干部断档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3.落实到基层检察院入额破题不够。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对符合入额条件人员,逐个谈话了解,掌握思想底数,鼓励其到县区院入额任职。二是择优选派3名符合入额条件干警到县区院入额任职,从县区院遴选2名员额检察官充实到市院业务部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4.推动党组织建设不力。整改成效:整改以来,院党组已研究机关党建工作3次,机关党委研究机关党建工作1次,制定下发了市院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清单,机关各支部全部完成换届,各支部全部达到7人以上,均成立支部委员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5.推动素质强检不力。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印发《全市检察机关2024年政治轮训计划》,选派7名市院中层干部和县级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春季主体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党外干部培训班,举办2期“濮检大讲堂”,对干警进行政治轮训;利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河南省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网络政治培训,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能明显提升。二是制定《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大指导性案例教学和紧贴实战的岗位练兵活动,今年以来市院各业务条线组织或参加最高检、省院业务培训达3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干警业务技能和履职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6.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力。整改成效:一是修改完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对业务部门、综合部门统一考核标准,区分人员类别、区分条线进行考核。二是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全体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履职尽责,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同时将考核结果常态化运用,作为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省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27.省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成效:一是先后5次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会和工作调度会,对巡视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二是针对指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并举一反三进行了排查,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下步打算
经过六个月集中整改,虽然已经完成整改任务,但对照市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定与执着,继续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进一步铸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巡视巡察会议要求,强化政治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抓深抓实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以制度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向市委交上一份合格的“政治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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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25日